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一)组织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创建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申报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产业、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组织现场答辩;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三)结果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综合评审、现场答辩及现场考察结果提出拟被列为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筹建名单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确认列入筹建计划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进入培育阶段。(四)列入筹建。列入筹建计划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应于自列入计划起1年内注册成立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依托企业落实中心运营场地修改完善中心建设方案完成中心筹建工作。列入筹建计划起1年内未能完成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注册的申报创建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需于筹建期届满1个月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延期筹建的申请。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批复同意延期后在半年内完成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依托企业注册工作。延期筹建半年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撤销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建资格。(五)组建审核。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注册成立实体依托企业并完成筹建相关工作后由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依托企业将组建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六)批复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组建方案进行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复同意正式组建的进入建设期。申报材料应包含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内容包括申报单位情况创新中心发展方向和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组建资金情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汇聚的创新平台数量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包括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等)成果转化收益预算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实现市场化自主商业运营的进程计划等情况。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资金(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流程
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一)组织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创建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申报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产业、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组织现场答辩;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三)结果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综合评审、现场答辩及现场考察结果提出拟被列为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筹建名单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确认列入筹建计划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进入培育阶段。(四)列入筹建。列入筹建计划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应于自列入计划起1年内注册成立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依托企业落实中心运营场地修改完善中心建设方案完成中心筹建工作。列入筹建计划起1年内未能完成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注册的申报创建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需于筹建期届满1个月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延期筹建的申请。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批复同意延期后在半年内完成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依托企业注册工作。延期筹建半年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撤销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建资格。(五)组建审核。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注册成立实体依托企业并完成筹建相关工作后由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依托企业将组建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六)批复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组建方案进行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复同意正式组建的进入建设期。申报材料应包含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内容包括申报单位情况创新中心发展方向和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组建资金情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汇聚的创新平台数量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包括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等)成果转化收益预算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实现市场化自主商业运营的进程计划等情况。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资金(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