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余家企业投标遇团灭,只因漏盖一枚法人签章

四百余家企业投标遇团灭,只因漏盖一枚法人签章 近日,淮安市一个看似普通的“污水压力管道输送工程”中标公示,却在业内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411家投标单位因一个“小疏忽”被直接拒之门外,而最终中标者与第二、第三名之间的报价差距,竟小到不足20元。这不仅仅是一次招标,更像是一场对投标人专业与细节的极限压力测试,残酷地揭示了当前招投标市场的生存法则。01.411份“阵亡通知书”在这份公示中,最触目惊心的不是谁中标了,而是那份长达411行的“不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名单”。超过400家企业,倒在了起跑线上。“死因”高度一致:绝大多数(超过95%)是因为 “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无法定代表人签章” 。少数几家则是因为“未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提供”或“缺少标段名称”。此外,还有一家企业因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不同投标报价” 被直接判为无效标。